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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自然生态保护区不再投放商业性探矿权

作者:小言 康维海 来源:西宁晚报 时间:2014-07-06 11:50:00 点击数:

  为着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扎实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近日,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发布2014年度商业性探矿权投放计划公告,推出89个商业性地质勘查探矿权项目。同时明确,按照“生态保护第一、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自然保护区和三江源地区(玉树州、果洛州、黄南州)不宜设置探矿权的区域不再投放商业性探矿权。
  在此次推出的89个商业性地质勘查探矿权项目中,采用招标(综合比选)方式投放64个,拍卖、挂牌方式投放25个。这是贯彻落实青海省新近出台的促进商业勘查新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促进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加快实现找矿突破战略,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性探矿权出让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从五个方面对商业性探矿权出让管理政策进行了完善,明确商业性探矿权出让方式和年度投放计划的发布及实施机构等,还进一步完善了探矿权准入条件,规定申请整装勘查区和重点勘查区探矿权的企业实收资本应在1亿元以上;申请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区探矿权的企业实收资本应在1千万元以上。探矿权申请人在两年内申请并获得探矿权数不超过3个,申请人资金能力必须与已经登记的探矿权、申请办理的探矿权工作阶段要求的勘查资金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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